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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卷之下 治家(中)

宋 · 袁采 · 袁氏世范

修治陂塘其利博

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 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 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博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及 用水之际,奋臂交争,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纵不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 伤!然至此者,皆田主悭吝之罪也。

桑木因时种植

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间即享其利。 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 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不产此,则将 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 也。其间,有以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 所见也。

邻里贵和同

人有小儿须常戒约,莫令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养牛羊须常看守,莫令 与邻里踏践山地六种之属。人养鸡鸭须常照管,莫令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 之属。有产业之家,又须各自勤谨,坟茔山林,欲聚丛长茂荫映,须高其围 墙,令人不得逾越。园圃种植菜茹六种及有时果去处,严其篱围,不通人往 来,则亦不至临时责怪他人也。

田产界至宜分明

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典买之际,尤 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且如田亩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 有欲便顺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屋基园地者;有 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 不经官司、邻保验证,岂不大启争端!人之田亩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 莫令倾倒,人之屋基园地若及时筑叠坦墙,才损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 沟堑,才损即修,有何争讼!惟其卤莽,田畔倾倒,修治失时,屋基园地只 用篱围,年深坏烂,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犹可辩明,间有以木以石以 坎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为界,而外又有坑相似者,未尝不启纷纷不决之 讼也。至于分析,止凭阄书,典买止凭契书,或有卤莽,该载不明,公私皆 不能决,可不戒哉!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 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官司自正其罪矣。

分析阄书宜详具

分析之家置造阄书,有各人止录己分所得田产者,有一本互见他分者。 止录己分多是内有私曲,不欲显暴,故常多争讼。若互见他分,厚薄肥瘠可 以毕见,在官在私易为折断。此外,或有宣劳于众,众分弃与田产;或有一 分独薄,众分弃与田产;或有因妻财、因仕宦置到,来历明白;或有因营运 置到,而众不愿分者,并宜于阄书后开具。仍须断约,不在开具之数则为漏 阄,虽分析后,许应分人别求均分。可以杜绝隐瞒之弊,不至连年争讼不决。

寄产避役多后患

人有求避役者,虽私分财产甚均,而阄书砧基则装在一分之内,令一人 认役,其他物力低小不须充应。而其子孙有欲执书契而掩有之者,遂兴诉讼。 官司欲断从实,则于文有碍;欲以文断,而情则不然。此皆俗曹初无远见, 规避于目前而贻争于身后,可以鉴此。

冒户避役起争之端

人有已分财产而欲避免差役,则冒同宗有官之人为一户籍者,皆他日争 讼之端由也。

析户宜早印阄书

县道贪污,遇有析户印阄则厚有所需。人户惮于所费,皆匿而不印,私 自割析。经年既深,贫富不同,恩义顿疏,或至争讼。一以为己分失去阄书, 一以为分财未尽,未立阄书。官中从文则碍情,从情则碍文,故多久而不决 之患。凡析户之家宜即印阄书,以杜后患。

田产宜早印契割产

人户交易,当先凭牙家索取阄书砧基,指出丘段围号,就问见佃人,有 无界至交加,典卖重叠。次问其所亲,有无应分人出外未回,及在卑幼未经 分析。或系弃产,必问其初应与不应受弃。或寡妇卑子执凭交易,必问其初 曾与不曾勘会。如系转典卖,则必问其元契已未投印,有无诸般违碍,方可 立契。如有寡妇幼子应押契人,必令人亲见其押字。如价贯年月、四至、亩 角,必即书填。应债负货物不可用,必支见钱。取钱必有处所,担钱人必有 姓名。已成契后,必即投印,虑有交易在后而投印在前者。已印契后,必即 离业,虑有交易在后而管业在前者。已离业后必即割税,虑因循不割税而为 人告论以致拘没者。官中条令,惟交易一事最为详备,盖欲以杜争端也。而 人户不悉,乃至违法交易,及不印契、不离业、不割税,以至重叠交易,词 讼连年不决者,岂非人户自速其辜哉!

邻近田产宜增价买

凡邻近利害欲得之产,宜稍增其价,不可恃其有亲有邻及以典至买及无 人敢买而扼损其价。万一他人买之则悔且无及,而争讼由之以兴也。

违法田产不可置

凡田产有交关违条者,虽其价廉,不可与之交易。他时事发到官,则所 废或十倍。然富人多要买此产,自谓将来拼钱与人打官司。此其癖不可救, 然自遗患与患及子孙者甚多。

交易宜着法绝后患

凡交易必须项项合条,即无后患。不可凭恃人情契密不为之防,或有失 欢则皆成争端。如交易取钱未尽及赎产不曾取契之类,宜即理会去着,或即 闻官以绝将来词诉。切戒,切戒!

富家置产当存仁心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买产之家当知此理, 不可苦害卖产之人。盖人之卖产,或以阙食,或以负债,或以疾病、死亡、 婚嫁、争讼,已有百千之费,则鬻百千之产。若买产之家即还其直,虽转手 无留,且可以了其出产欲用之一事。而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则阳距 而阴钩之,以重扼其价。既成契,则姑还其直之什一二,约以数日而尽偿。 至数日而问焉,则辞以未办。又屡问之,或以数缗授之,或以米谷及他物高 估而补偿之。出产之家必大窘乏,所得零微随即耗散,向之所拟以办其事者 不复办矣。而往还取索,夫力之费又居其中。彼富家方自窃喜,以为善谋, 不知天道好还,有及其身而获报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孙者,富家多不之 悟,岂不迷哉!

假贷取息贵得中

假贷钱谷,责令还息,正是贫富相资不可阙者。汉时有钱一千贯者,比 千户侯,谓其一岁可得息钱二百千,比之今时未及二分。今若以中制论之, 质库月息自二分至四分,贷钱月息自三分至五分。贷谷以一熟论,自三分至 五分,取之亦不为虐,还者亦可无词。而典质之家至有月息什而取一者,江 西有借钱约一年偿还而作合子立约者,谓借一贯文约还两贯文。衢之开化借 一秤禾而取两秤。浙西上户借一石米而收一石八斗,皆不仁之甚。然父祖以 是而取于人,子孙亦复以是而偿于人,所谓天道好还,于此可见。

兼并用术非悠久计

兼并之家见有产之家子弟昏愚不肖,及有缓急,多是将钱强以借与。或 始借之时设酒食以媚悦其意,或既借之后历数年不索取。待其息多,又设酒 食招诱,使之结转并息为本,别更生息,又诱勒其将田产折还。法禁虽严, 多是幸免,惟天网不漏。谚云“富儿更替做”,盖谓迭相酬报也。

钱谷不可多借人

有轻于举债者,不可借与,必是无籍之人,已怀负赖之意。凡借人钱谷, 少则易偿,多则易负。故借谷至百石,借钱至百贯,虽力可还,亦不肯还。 宁以所还之资为争讼之费者多矣。

债不可轻举

凡人之敢于举债者,必谓他日之宽余可以偿也。不知今日无宽余,他日 何为而有宽余。譬如百里之路,分为两日行,则两日皆办。若欲以今日之路 使明日并行,虽劳苦而不可至。凡无远识之人,求目前宽余而挪积在后者, 无不破家也。切宜鉴此。

赋税宜预办

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却将赢余分给日用。岁入 或薄,只得省用,不可侵支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 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 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

赋税早纳为上

纳税虽有省限,须先纳为安。如纳苗米,若不趁晴早纳,必欲拖后,或 值雨雪连日,将如之何?然州郡多有不体量民事,如纳秋米,初时既要干圆, 加量又重。后来纵纳湿恶,加量又轻,又后来则折为低价。如纳税绢,初时 必欲至厚实者,后来见纳数之少,则放行轻疏,又后来则折为低价。人户及 揽子多是较量前后轻重,不肯搀先送纳,致被县道追扰。惟乡曲贤者自求省 事,不以毫末之较遂愆期也。

造桥修路宜助财力

乡人有纠率钱物以造桥、修路及打造渡船者,宜随力助之,不可谓舍财 不见获福而不为。且如造路既成,吾之晨出暮归,仆马无疏虞及乘舆马过桥 渡而不至惴惴者,皆所获之福也。

营运先存心近厚

人之经营财利偶获厚息,以致富盛者,必其命运亨通,造物者阴赐致此。 其间有见他人获息之多,致富之速,则欲以人事强夺天理。如贩米而加以水, 卖盐而杂以灰,卖漆而和以油,卖药而易以他物……如此等类不胜其多。目 下多得赢余,其心便自欣然,而不知造物者随即以他事取去,终于贫乏。况 又因假坏真以亏本者多矣,所谓人不胜天。大抵转贩经营,须是先存心地, 凡物货必真,又须敬惜。如欲以此奉神明,又须不敢贪求厚利,任天理如何, 虽目下所得之薄,必无后患。至于买扑坊场之人尤当如此,造酒必极醇厚清 洁,则私酤之家自然难售。其间或有私酝,必审止绝之术,不可挟此打破人 家朝夕存念,止欲趁办官课,养育孥累,不可妄求厚积及计会司案,拖赖官 钱。若命运亨通则自能富厚,不然,亦不致破荡。请以应开坊之人观之。

起造宜以渐经营

起造屋宇,最人家至难事。年齿长壮,世事谙历,于起造一事犹多不悉, 况未更事,其不因此破家者几希。盖起造之时,必先与匠者谋,匠者惟恐主 人惮费而不为,则必小其规模,节其费用。主人以为力可以办,锐意为之。 匠者则渐增广其规模,至数倍其费,而屋犹未及半。主人势不可中辍,则举 债鬻产。匠者方喜兴作之未艾,工镪之益增。余尝劝人起造屋宇须十数年经 营,以渐为之,则屋成而家富自若。盖先议基址,或平高就下,或增卑为高, 或筑墙穿池,逐年为之,期以十余年而后成。次议规模之高广,材木之若干, 细至椽、桷、篱、壁、竹、木之属,必籍其数,逐年买取,随即斫削,期以 十余年而毕备。次议瓦石之多少,皆预以余力积渐而储之。虽僦雇之费亦不 取办于仓卒,故屋成而家富自若也。

附录一

袁采自序

近世老师宿儒多以其言集为“语录”,传示学者,盖欲以所自得者,与 天下共之也。然皆议论精微,学者所造未至,虽勤诵深思犹不开悟,况中人 以下乎!至于小说、诗话之流,特贤于己,非有裨于名教。亦有作为家训戒 示子孙,或不该详,传焉未广。采朴鄙,好论世俗事,而性多忘,人有能诵 其前言而己或不记忆。续以所言私笔之,久而成编。假而录之者颇多,不能 遍应,乃锓木以传。昔子思论中庸之道,其始也,夫妇之愚皆可与知,夫妇 之不肖皆可能行。极其至妙,则虽圣人亦不能知、不能行而察乎天地。今若 以“察乎天地”者而语诸人,前辈之语录固已连篇累牍。姑以夫妇之所与知 能行者语诸世俗,使田夫野老、幽闺妇女皆晓然于心目间。人或好恶不同, 互是迭非,必有一二契其心者,庶几息争省刑,欲还醇厚。圣人复起,不吾 废也。初,余目是书为 《俗训》,府判同舍刘公更曰《世范》,似过其实。 三请易之,不听,遂强从其所云。

绍熙改元长至三衢梧坡袁采书于徽州婺源琴堂。

思所以为善,又思所以使人为善者,君子之用心也。三衢袁公君载,德 足而行成,学博而文富。以论思献纳之姿,屈试一邑学道。爱人之政,“武 城弦歌”不是过矣。一日出所为书若干卷示镇曰:“是可以厚人伦而美习俗, 吾将版行于兹邑,子其为我是正而为之序!”镇熟读详味者数月,一曰“睦 亲”,二曰“处己”,三曰“治家”,皆数十条目。其言则精确而详尽,其 意则敦厚而委曲,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 之行矣。然是书也,岂唯可以施之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 垂诸后世可也。噫!公为一邑而切切,焉欲以为己者!为人如此,则他日致 君泽民,其思所以兼善天下之心,盖可知矣。镇于公为太学同舍生,今又蒙 赖于桑梓。荷意不鄙,乃敢冠以骫骳之文,而欲目是书曰 《世范》可乎?君 载讳采。淳熙戊戌中元日,承议郎新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序。

同年郑公景元贻书谓余曰:“昔温国公尝有意于是,止以《家范》名其 书,不曰:“世”也。若欲为一世之范模,则有箕子之书。在今,恐名之者 未必人不以为谄,而受之者或以为僭,宜从其旧目。”此真确论,正契余心, 敢不敬从,且刊其言于左,使见之者知其不为府判刘公之云云而私变其说也。 采谨书。

苏老泉《族谱亭记》,义主于,“积之有本末,施之有次第。”顾通篇 专举乡之望人以为戒,其词隐,其旨远,读之者或未能得其微意之所存焉。 若兹 《世范》一书,则凡以“睦亲”、以“处己”、以、治家”者,靡不明 白切要,使人易知易从。“俗训”云乎哉,即以达之四海,垂之后世无不可 已。吴门袁子又恺,新修家谱于汝南,文献搜罗大备矣,近获陶斋、谢湖两 先生珍藏《世范》,附梓于后,正如夏鼎商彝,灿陈几席,令人不作三代以 下想。微特袁氏所当世宝,抑亦举世有心人亟奉为典型者也。此书曾刊于陶 南村《说郛》、钟瑞先《唐宋丛书》中,类多讹缺。今属宋雕善本,雠校精 审。沈晦数百年乃得又恺重登梨枣,顿还旧观,是诚作者之厚幸也夫!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立冬日震泽杨复吉撰。

跋 (一)

有明正德庚辰六月朔,偶得《世范》三卷。其目曰“睦亲”、“处己”、 “治家”,皆吾人日用常行之道,实万世之范也。读其“自序”,以为过实, 谦德之盛如此,吾家其世宝之。袁表识。

跋 (二)

《袁氏世范》,马端临《书考》定为一卷,此本次列三卷,后附《诗鉴》 一集,且刻画精工,信为善本,岂《书考》有所误耶?观书中皆修齐切要之 言,诚余家所当“世范”者也。是宜珍藏之。正德庚辰六月八日,袁褧书。

跋 (三)

宋三衢袁君采著《袁氏世范》,见《唐宋丛书》及《眉公秘笈》,陈榕 门先生复采入《训俗遗规,然皆非足本。乙巳春,予于书肆检阅旧编,得此 宋本书,分三卷,后附方景明《诗鉴》一卷。有予从祖陶斋公、谢湖公二跋, 称其校刻精善,洵为世宝。是吾家故物也,楚弓楚得,若有冥贻。谨读数过, 其言约而赅,淡而旨,殆昌黎所谓“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者耶!予方 刻载家谱,鲍丈以文见而赏之,复梓入丛书,附 《颜氏家训》后,以广其传。 是作书者幸甚,而予之购得此书亦幸甚。乾隆庚戌孟冬,古吴袁廷梼跋。

附录二

集事诗鉴 《原著附录》

子之于父当鉴顾恺

顾恺每得父书,常扫几筵,舒书于上,拜跪读之。每句应喏毕,复再拜。 若父有疾耗之问,即临书垂泣,语声哽咽。恺之为子也,得父书而敬孝,爱 孝之心两存。使恺承颜于朝夕,其孝行必有可观者。推是心以往。其事君亦 然。

诗 孝敬真情切蓼莪,此书那抵万金多。 庭闱侍远恭如许,想得承颜更若何。

子之于母当鉴陈遗

陈遗之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常装一囊。每煮食辄贮焦饭以遗 母。后,值孙恩贼出吴郡,其时,袁府君西征,遗已聚得数斗焦饭,未及归 家即带以从军。战败,军溃逃出山泽,遗独以焦饭得免。时人以为纯孝之报, 子之孝于其母,岂有望报之理!及患难之临乎前,乃得遗母之饭以自活,良 由孝心一萌,神明已自彰著,可不敬哉!

诗 孝行何心影响推,神明偏为孝扶持。 我知焦饭频供母,那识危中疗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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