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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予夺

拼音:shēng shā yù duó

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出处:《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例句: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拼音缩写:ssyd
补充释义:1.语本《周礼.春官.内史》"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后以"生杀予夺"指有权势的人所掌握的能任意处置人民生命财产的权力。
书证:
成语接龙

顺接(末字起):夺眶而出、夺门而出、夺其谈经、夺人所好、夺胎换骨、夺席谈经
逆接(首字止):爱之欲其生、白面儒生、白面书生、百弊丛生、百死一生、半死半生、北郭先生、笔底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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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首字:生搬硬套、生不逢辰、生不逢时、生不遇时、生财有道、生财之道、生齿日繁、生动活泼
同末字:褒贬与夺、暴取豪夺、大节不夺、负乘斯夺、横抢武夺、横抢硬夺、魂丧神夺、魂消魄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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