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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测之罪

拼音:bù cè zhī zuì

指大罪,死罪。

出处:战国·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
例句: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么?★《好逑传》第十三回
拼音缩写:bczz
书证:
成语接龙

顺接(末字起):罪不可逭、罪不容诛、罪不胜诛、罪大恶极、罪当万死、罪恶贯盈、罪恶深重、罪恶滔天
逆接(首字止):进可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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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首字:不安其室、不安于室、不安于位、不按君臣、不拔一毛、不拔之志、不白之冤、不败之地
同末字:逋慢之罪、不知者不罪、出入人罪、吊民伐罪、罚不当罪、奉辞伐罪、负荆请罪、负荆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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